天津市传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2年6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津市传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津市传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传影公司的债权人应2022年10月10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接受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一、管理人的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为: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艺林路万科仕林苑别墅1-3
联系人:张鹏、郝国麟
电话:022-88126858
考虑到债权申报的时间及人力成本,为便利债权人申报及管理人工作,建议债权人通过邮寄提交材料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如您拟申报债权,请您提交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授权委托书》、《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下载链接为: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doc
2、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债权人身份证件以及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填写方式以申报形式要求详见《债权申报指引》, 下载链接为: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doc
天津市传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15日 |